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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患者在湖南汨罗市人民医院做膀胱结石手术,术前写了封遗书,称若因手术意外身亡,“必须由院方赔偿三十万元”,“赔偿未到位,尸体坚决不出人民医院大门”,还写了如何分钱。手术最终成功,遗书被医生捡到。院方表示,觉得惊讶,也觉得心寒。
手术还没做,先想到“索赔”,与其说这是患者具有“防范意识”,倒不如说是不信大夫、信医闹的黑色幽默。这名60多岁的患者觉得,医生要么“必须”手术成功,要么就得为手术失败赔钱。虽然没有多少患者真会采取“二选一”式要挟,但潜意识中有类似看法的恐非个例。
必须指出,医学是一门学科,医疗是一项服务,二者实际存在微妙区别,却又总是被患者视为是一回事。作为生命学科,医学是有局限性的,无法回避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。作为一种关乎生命的服务,人们对医疗又怀着极高的“满意”期待。尤其是在医疗费居高的背景下,许多人很难接受手术失败“人财两空”。在科学理性与人性感性之间,如何找寻平衡?面对医疗纠纷不断、医患矛盾颇深,需要怎样的疏解与变革?
对整个医疗体制来说,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、扭转以药养医格局、强化医德建设、严打医疗腐败,是重树白衣天使形象与公信力的关键。虽然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拨款有限,但这不是公立医院宣称“医院不是福利院”的理由。医院终归是救死扶伤的地方,这一根本宗旨不能跑偏。如果医院钻进钱眼儿,只会割裂医患关系。
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构建,不只是政府职责,更是社会人道的托底。以此为基础,才能逐渐缓解群众看不起病、小病拖大病扛的问题。基本医疗有保障,大病、特殊病种也应有相应的救助扶持。尽管发展中的我们尚不能做到“摇篮到坟墓”式社保,但办法总比困难多,如果政府与社会多做一点,个体的困难就会少一点。
对公众而言,有越来越强的维权意识是进步,但也要更多地学习与接受生命与死亡教育,要明白“医治无效”并不都是医生“犯错”,死亡终究是一种宿命轮回。如果患者对医生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,可能适得其反。一些医生对患者采取“防御性医疗”,回避高危病人,千方百计为医者免责,最终吃亏的还是患者。
至于医疗纠纷鉴定与仲裁,则要有机制上的突破,第三方中立鉴定需要社会培育与水到渠成并举,摆脱医疗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“嫌疑格局”。司法既应为医疗事故的受害方撑腰维权,也当给予“无赖医闹”应有的惩戒。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是法治的应有之义。只有医患矛盾的本质问题得以改善,一些剑走偏锋与离谱之事才会减少。
@smile:心病难医,心眼都坏了。
@狼-诱惑你:医生也不愿意失败呀,不至于这样。
@护士是超人:不应该过度解读。毕竟是小概率事件,每天全国那么多手术,不就这一起嘛。其次应该重视平时宣传,医生总是强调意外,确实有很多意外,但也是小概率事件;再次病人都恐惧到写遗书了,说明术前谈话没有交代好啊。
@Johnmingsang:以前玩碰瓷,现在来这招,就不能干点正事么?
@一樱桃小丸子:现在的人把医院当成什么地方了?手术不成功,就要闹。不要忘了,医院是生老病死的地方,医生是人,不是神。治病有时候也救不了命!
杨生-1982:拉入就医黑名单。
医师周刊综合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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