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内容
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
时间:2014-02-12
作者:宣传部
“九不准”是指: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 不准开单提成;不准违规收费;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不准收受回扣;不准收受患者红包。
赞
医苑风
点击进入>>
最新评论
情途末路
[来自Android] 发表于:2018-04-07 16:16
学习了,获益匪浅,感谢分享
回复
打开掌上医讯移动端App看评论(1)
网友跟帖:
(
登录
后评论送积分,积分详情请登录
掌上医讯移动端
)
打开掌上医讯客户端查看更多评论
电脑版
关于我们
联系我们
服务条款
Copyright © 2013 - 2015
青岛掌上医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下载
下载掌上医讯
查看资讯,病例讨论,专家视频,学术专题
X
信息